上古神兽獬豸是什么?动物獬豸怎么读?-爱游戏官网平台

oct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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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獬豸又称解廌或解豸,是中国古代汉族神话传说中的神兽,体形大者如牛,小者如羊,类似麒麟,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,双目明亮有神,额上通常长一角,俗称独角兽。它拥有很高的智慧,懂人言知人性。它怒目圆睁,能辨是非曲直,能识善恶忠奸,发现奸邪的官员,就用角把他触倒,然后吃下肚子。它能辨曲直,又有神羊之称,它是勇猛、公正的象征,是皇帝“正大光明” “清平公正”的象征。

  獬豸的简介

  獬豸,(xiè zhi;豸字同猘)又称任法兽,古代汉族神话传说中的瑞兽,相传形似羊,黑毛,四足,头上有独角,善辨曲直,见人争斗即以角触不直者,因而也称“直辨兽”,“触邪”。当人们发生冲突或 ... 的时候,独角兽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,甚至可以将罪该万死的人用角抵死,令犯法者不寒而栗。帝尧的刑官皋陶曾饲有獬豸,治狱以獬豸助辨罪疑,凡遇疑难不决之事,悉着獬豸裁决,均准确无误。所以在古代,獬豸就成了执法公正的化身,古代法官戴的帽子又称“獬豸冠”。

  獬豸是有着羊的身体、麒麟外观的瑞兽,拥有分辨正与不正的神秘力量,而不正者则会遭受惩罚,后世也因此将其画像融入判官的官服之中。人们经常引用獬豸的形象,取意于对中国传统司法精神的继承。它的角却没有神奇力量,这是它与欧洲传说中的独角兽相区别的地方。

  獬豸历史由来

  中国文字发源从古至今已有6000多年的悠久历史,经历了“甲金篆隶草楷行”七种字体,即甲骨文(商)、金文(周)、小篆(秦)、隶书(汉) 、楷书(魏晋)、行书(草书)的嬗变。

  我们的祖先在创构“法”字上,其渊源颇具智慧和神话色彩。“法”字古金文为“灋fǎ”。《字源》(约斋着,上海书店1986年版)用溯源法解释了古人构造“灋fǎ”字的良苦用心和丰富的想象力。“灋fǎ ,这字从廌去,以代表判断曲直的法律;又从水,是比喻其平如水,省廌写作法”。《说文解字》释为“灋fǎ,解廌兽也,似牛,一角,古者决讼,令触不直者”。在东汉文字学家许慎先生看来,“灋fǎ”字的造字构意,源出一个历史传说:春秋战国时期,齐庄公有个叫壬里国的臣子,与另一位叫中里缴的臣子打了三年官司。因为案情难以判断,齐庄公就让“廌”,即神兽獬豸,来听他二人自读诉状。结果壬里国的诉状读完,獬豸没有什么表示,而中里缴的诉状还没有读到一半,獬豸就用角顶翻了他。于是,齐庄公判决壬里国胜诉。这种以角触断罪的 ... ,被古人用“会意”的 ... 放进了“灋”字的构形之中。可见,这个“灋fǎ”字造得很有深意,一是公平裁判、明断曲直,乃是我国古代先哲赋予“灋”字的基本涵义;二是“灋fǎ ”或许代表了人民心底的向往: “灋fǎ”应该对任何人公平如水,如遇不平,就应该坚决除去。

  繁体“灋fǎ ”中的“廌”(读寨音)是一种神兽,其形似麒麟,青毛独角,体态刚健,极有灵性。“廌”有三名:一曰獬豸(谢志音);二曰独角兽;三曰神羊。各种史籍都指出,獬豸是一种能辨曲直的神兽。汉代学者杨孚在其专著《异物志》中,对“獬豸”特性的概括最有代表性:“性别曲直。见人斗,触不直者。闻人争,咋(ze音责,咬、啃的意思)不正者。”意思是说,獬豸能别曲直,见到有人相斗,它会用犀利之角触去理曲之人;听到有人相争,它会用嘴咬挑起是非的一方。东汉时期的杰出思想家王充在《论衡》中记载了被奉为“中国司法鼻祖”——皋陶用獬豸治狱的传说:獬豸“一角之羊也,性知有罪。皋陶治狱,其罪疑者,令羊触之,有罪则触,无罪则不触。故皋陶敬羊”。皋陶决狱明白,执法公正。遇到曲直难断的情况,便放出独角神羊,依据獬豸是否顶触来判定是否有罪。

  曾在古颍州做过太守的北宋大文学家、书画家苏轼在《艾子杂说》中讲了“獬豸辨好”的寓言故事。一次,齐宣王问艾子道:“听说古时候有一种动物叫獬豸,你熟悉吗?”艾子答道:“尧做皇帝时,是有一种猛兽叫獬豸,饲养在宫廷里,它能分辨好坏,发现奸邪的官员,就用角把他触倒,然后吃下肚子。”艾子停了停接着感慨的说:“如果今天朝廷里还有这种猛兽的话,我想它不用再寻找其它的食物了!”这就将獬豸的能辨是非,引申到了官场,以官员为审视监督的对象。发现奸邪的官员,就用角把他触倒,然后吃下肚子,不用再寻找其它的食物,讽刺当时的官场奸臣和贪官太多了。

  后来,出于便于书写和记忆的需要,“廌”字从“灋”中被隐去,简化为“法”,然而它所象征的中国法律传统文化并没有随之消失。獬豸在我国古代法制监督史上仍有着非凡的涵义。由于獬豸是“法”的化身这一特性,从先秦到明清,“獬豸”形象被当成监察、审计和司法官员廉明正直、执法公正的象征,在各种场合被经常使用并作为监察御史和司法官员等的重要标志。春秋战国时,楚王仿照獬豸的形象制成衣冠。秦朝时正式赐给御史作为饰志,后遂称“獬豸冠”。据古文献记载:“侍御史冠獬豸冠”(《秦会要订补》卷十四)。“法冠,一名獬豸冠,铁为柱,其上施珠两枚,为獬豸角形。法官服之。”(《隋书·礼仪志·七》)。汉朝时,廷尉、御吏等都带獬豸冠。南北朝时期的文学家庾信《正旦上司宪府》诗中就有“苍鹰下狱吏,獬豸饰刑官”的句子。唐朝著名边塞诗人岑参在《送韦侍御归京》诗中有“闻欲朝龙阙,应须拂豸冠”的描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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